凤台县人民医院采购中央空调(麦克维尔)维保服务询价通知
项目编码: RMYY-YLFW-220906001
尊敬的供应商:
凤台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中央空调(麦克维尔)维保服务;此项目为一整包,预算价为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维护保养范围需求表
1、末端系统维护
l 清洗回风口及过滤网
l 清洗及调节各送风口
l 检查各风扇电机
l 风道系统检查调整
l 水泵的观察和检测
2、管路及控制系统维护
l 电源电路检查
l 温控器、传感器检测
l 制冷剂管路气密性检测
l 各项阀门检测
l 智能控制系统(软硬件)检测
l 冷凝水管路检查、清洗
3、主机维护
l 主机电机及风扇电机检测
l 系统各温度、压力传感器检测
l 适时加注润滑脂
l 检查冷却风扇运行情况
l 主机组系统检漏
l 适时清洗机组冷凝器
l 测量压缩机吸气、排气温度
l 全面检查机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l 检查及清理主机马达起动器及触点
l 负责机组保温层的修复,并根据机组情况进行外保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设备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其他负偏离不得>1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及配件须是原装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质保期≥1年。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凤台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六)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及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5.提供至少2家二级及以上医院所投产品的成交合同;
(九)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凤台县人民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十二)供货时间:15个自然日
(十三)服务和责任要求:以双方商定并签订合同为准
五、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要求一正本一副本,密封完整。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10:00 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凤台县人民医院招标办
(备注:外地企业可快递至此,以签收时间为准)。
3.开标时间:2022年9月13日10时。
4.开标地点:凤台县人民医院十二楼小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需要提前电话报名
单 位:凤台县人民医院
地 址:淮滨东路2号
联系人:王维克 樊清春 杨吉成 王子轩
联系电话:0554-8612275 15357993336 17754002565 17754002535 17754002210
凤台县人民医院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