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投标公告
医用印刷品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2023年03月03日 作者:凤台县人民医院 来源:网络 阅读量: 打印本页
 
医用印刷品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医用印刷品招采要求予以标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

标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1 业务学习、交接班等各类记录本 一批    1.本项目为年度零用物资类招标,合约期限原则上为2年;
2.式样与具体要求请向三级医院综合办和总务中心咨询。
2 医用表格、报表等印刷品 一批
3 单位抬头办公信笺纸、信封 一批
4 文头纸 一批
2 1 各类展板 一批
2 背胶宣传材料 一批
3 各类宣传条幅 若干
4 科室及床头牌 若干
       二、项目要求
      1. 以下医用印刷品要求:
业务学习、交接班等各类记录本加装100g以上牛皮纸或木棉纸等材质封面,A4、A5、A6、B4、B5等大小,每本100页;
医用表格、报表等印刷品表头加胶装订,A3、A4纸大小;每本100页;
各类展板根据具体布置位置决定规格尺寸;
背胶宣传材料A3、A2纸张尺寸;
      2. 货物质量及供货要求:
  (1)所有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按国家及印刷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投标人应承诺在质保期内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无条件退货,并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
  (3)有关货物,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并于送货单中详细标明以下数据:名称、数量、纸张克数、每本页数、封面用纸等参数。
  (4)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有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采购损失。
  (5)如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影响采购人日常使用,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上一期应付的采购货款,作为对中标人违约行为的扣罚处理。
     3.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接报后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业务工作。
   (2)中标人出现合约期内私自加价,供货不及时、商品以次充好,甚至拒绝供货等恶劣情况,且直接导致采购人后勤补给工作不能正常运作的,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过程中双方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中需附带说明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详细供货方案、应急方案、服务人员配置安排、运输投入等方案。
      三、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7日
      四、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招标办:王主任(15357993336)
        2.三级医院综合办:苏逐流(17754002595)
        3.总务中心:杨吉成(17754002535)、王子轩(17754002210)
        3.审计监管:吴奕垚(13956468999)
        4.纪检监督:葛本玲(1775400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