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识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识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识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识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识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识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