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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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2023年08月01日 作者:凤台县人民医院 来源:网络 阅读量: 打印本页

    为了加强我院与对口支援医院和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双向转诊工作的管理,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关于认真做好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妇秘(2007〕412号文)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双向转诊制度。
    1、双向转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遵循患者自愿、病情需要,分级诊治、对口转诊、资源共享、连续性服务的原则。除纵向转诊外,还要做好横向转诊的相关工作,使患者能够在中医、传染病防治以及特色专科等方面得到合理、周到的服务,促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2、凤台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标准。

    (一)上转标准
    1、疾病诊治超出本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病例;
    2、临床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
    
3、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
    
4、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处置的病例;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
    
7、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下转标准
    
1、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院有能力诊治的病例;
    
2、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危重症稳定期,仅需康复治疗、定期复诊随访或长期管理的病例。
    3、恶性肿瘤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的病例;
    4、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例;
    6、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不宜转诊情形:
    1、急危重症患者但病情不适宜转诊的病例;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
    我院医务科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与对口支援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介绍我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和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等;对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遵循检查单通用原则,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符合惠民对象条件的按惠民优惠政策给予相关经费减免;指导并配合对口支援医院和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好下转病人后续治疗、病案管理、恢复期病情监测等工作,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对口支援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要熟悉我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和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等,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依据转诊原则转往医院,并负责为上转病人提供联系协调服务。急危重症患者上转时,要指派专人护送,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要主动加强与我院的信息沟通,及时追踪上转病人的转诊过程,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跟踪服务工作。对转回的病人,要及时上门提供主动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我院和对口支援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要高度重视转诊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紧密配合,按转诊常规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病人交接、病情介绍、责任划分、医疗文书的送达等,保障医疗安全。


凤台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架构图.png